各学院(部)、“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科创中心、研究院、有关老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日前启动2019年度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鼓励本市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基础研究科研布局,并优化项目支持方式,建立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宽容失败,鼓励自由探索,稳定资助一批高校优秀科研工作者,围绕自然科学前沿基础研究领域的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以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潜心科研工作,争取产生重大原始创新成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7】22号)及申报通知精神,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两类。“冷门绝学”(主要集中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和非共识项目(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需附相关领域2名具有较高学术地位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
2、项目负责人需为公司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参与1项。
4、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类项目(含重大项目及课题、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科学中心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及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5、2016年前已立项但尚未结项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按原管理办法执行。该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6、同一项目或同一研究领域内容高度相近的项目此前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说明。
7、此次项目为限额申报,各学院(部)重大项目限2项,“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限1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科创中心、研究院重大项目限1项,“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限1项。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一般为5年
资助强度:自然科学300万元/5年,人文社会科学75万元/5年,“冷门绝学”50万元/5年,非共识项目100万/5年。项目经费全部为直接费用。
三、申报遴选方式
1.请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并从中遴选出优秀项目参与校内评选。
2.经各学院(部)、中心、研究院推荐的项目,请打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16:30之前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决定上报名单。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朱媛媛67798712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行政楼349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通知.doc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