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教学科研单位要尽到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开展实验须有教师在岗指导,尤其是存在安全风险的实验。未满足实验室开放所需安全条件和人员条件的实验室不得开展实验活动。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做好实验室开放审批,掌握具体开展实验人员名单,及时在“仪器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系统”备案(“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系统——实验室开放管理”申请开放备案)。一旦发现未申请和备案开放但私自使用的实验室,将关停并通报。
2.开展实验风险自评估
开展新的实验项目前,须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分析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存档备查。实验风险评估是《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加强的工作。
3.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实验室要加强安全教育,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告知开展实验人员关于校院两级和本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醒规范操作、环境卫生、经常通风、严禁饮食、做好台账记录,以及实验室安全防护等,并确保各项实验活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
建立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加强教学科研单位巡查和实验室自查。教学科研单位每周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及检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反馈实验室要求其及时落实整改。各实验室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
5.加强实验室规范管理
开展实验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过程中禁止无人值守,夜间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并经事先审批同意。使用化学品前,应先查阅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其特性,掌握所使用化学品的个体防护方法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对于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应进行封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措施,并确保关闭电源、气源、水源、门窗,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长期关停的实验室在恢复使用前,须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的全面检查,尤其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和薄弱环节,确保实验环境、仪器设备、安全设施等状态正常。
6.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
严格做好实验室内用水、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管理,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危险生物因子、特种设备、高温高速设备、24小时运行仪器设备、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须强化使用安全和相关台账管理,并确保消防设施、应急物品、防护用品等配置齐全、功能完备、响应及时。
7.危险废弃物处置
每周四(若遇法定节假日则延至节后第一天)学校将安排第三方公司上门回收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请各实验室提前在废弃物回收系统上申请回收,并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危废标签张贴等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
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30日